9月20日晚间,卓朗科技(600225)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于9月19日、9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二级市场上,截至20日收盘,卓朗科技报收于1.79元/股,总市值61.06亿元。
据上述公告,经卓朗科技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函证核实,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同时,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卓朗科技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据该公告,卓朗科技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3个月前,卓朗科技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据上交所6月20日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因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过大,卓朗科技及时任董事长王志刚等4人被通报批评。
上交所公告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卓朗科技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38.00万元到-159.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15,000.00万元到-11,000.00万元。
公告同时披露,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随后在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21,603,071.36元,扣非净利润为-261,652,806.29元。
卓朗科技称,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板块部分客户在公司完成相应软、硬件产品交付验收后,于业绩预告披露后提出了新的整改、调试和验收要求。公司经与该部分客户友好协商,决定按照客户要求履行整改和调试工作,并择期配合客户重新完成验收程序。基于谨慎性原则,冲回了该部分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对净利润的综合影响金额约为-6,300万元。
二是公司部分软件客户因其自身原因,在业绩预告披露后提出了退货或变更要求,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冲回了已确认的相关收入,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5,600万元。同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21,603,071.36元,扣非净利润为-261,652,806.29元。
上交所认为,卓朗科技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过大,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4月30日才与年度报告同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对此,上交所决定对卓朗科技及时任董事长王志刚,时任总经理张坤宇,时任财务总监昝英男,时任董事会秘书谷艳秋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