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3月20日18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
各地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方针,继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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