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份互认共享主要有三种路径,各省结合实际选择实施:第一种是在不改变地方现有健康通行码的情况下,通过跨地区数据共享,增加跨地区互认功能。第二种是各地健康通行码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防疫信息码对接转换,实现跨地区互认。第三种是未建设本地健康通行码的地区,可直接采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结合本地相关信息,实现跨地区互通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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