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境外来宜返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通告称,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宜返宜人员,其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当事人集中隔离或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并依法追究责任。详戳↓(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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