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今日(16日)通报: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经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精心诊治和护理,专家组评估,认为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今日出院。
朱某某,女,57岁,有相关病例接触史,因发热就诊,2月5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为做好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患者开展必要的随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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