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行冲卡还咬伤执勤民警?我院审结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昨天上午,萧山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月7日上午,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萧山某村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按规定,凡是人员进出都需要在村口卡点处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查人查车。上午10点左右,该村村民胡某从外面回村经过卡点时,与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
“阿姨,现在疫情很严重,出门必须要戴口罩!”因为胡某未佩戴口罩,卡点工作人员向她耐心劝解道。同时,工作人员按规定要对胡某进行体温测量。但胡某态度恶劣,不但拒绝体温检测,还强行冲卡回到了自己家中。疫情面前无小事,卡点工作人员当即报了警。
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辅警5人前往胡某家中,向其讲明疫情的严峻形势,以及配合卡点工作的必要性,但胡某充耳不闻。在这样的情况下,民警口头传唤胡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因为胡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且态度恶劣,民警依法予以强制传唤。在此过程中,胡某用嘴咬伤辅警手臂,经鉴定,受伤辅警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
胡某归案后认罪认罚,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据了解,胡某之所以强行冲卡、暴力抗法,是因为当天早上出门时跟丈夫吵了一架,心情比较烦躁。
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依法应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被告人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要求和制度规定,服从并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若有暴力抗拒防控等严重破坏防疫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发生,法律必将严惩。
来源:萧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