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0日上午,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干部按照要求,在岙底村与村干部一同对进村车辆和人员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10时许,男子苏某(1974年出生,鹿城区人)驾驶车辆经过村居卡点,工作人员要求苏某配合开展工作,苏某不予配合,并且动手殴打镇干部王某静,导致王某静眼睛受伤。
接到报案后,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公安分局藤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依法传唤苏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苏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对乡村实行联防联控,是政府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广大群众应当积极予以配合,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若使用暴力不配合工作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总台央视记者 赵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