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假冒律师诈骗钱财获刑9个月
admin
2021-05-14 07:06:04
0

  5月11日,慈溪法院通报一起案件,被告人陆某某假冒律师身份,骗取4名被害人合计3.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0年1月,胡先生拿着一份“判决书”复印件来到慈溪法院,询问申请强制执行事项。可工作人员查询后,并没有找到有关这份“判决书”的任何信息。再仔细一看,虽然“判决书”上有法院章,但行文格式与正常的判决书不同,其中释法明理和判决部分更是语句不通、简略粗糙。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高度警惕。

  细细询问之下,胡先生称,这份“判决书”复印件是从一名陆姓律师处拿到的。一年前,胡先生因追讨装修款,委托“陆律师”帮忙打官司,为此支付了5000元。其后将近一年时间,“陆律师”陆续通过微信给胡先生发送了开庭传票、判决书等法院文书,胡先生也一直觉得案子在正常诉讼过程中。后来得知案件胜诉,他就找“陆律师”拿了“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情况后,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将此事上报。经与市司法局核实,并没有该名陆姓律师的执业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3月,警方将“陆律师”抓获。经查,“陆律师”本名陆某某,38岁,多年前曾在律所实习,后开办了一家法律咨询机构,提供法律文书代写、法律咨询等服务。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陆某某假冒律师身份,先后从包括胡先生在内的4名被害人处骗取诉讼费、律师代理费3.7万余元,这些钱款被陆某某用于还花呗、信用卡及日常开销。其间,每当被害人询问案件进展时,陆某某就会伪造法院传票、判决书等文书敷衍。为了让“戏”更逼真,他还从网上找来律师证照片,用PS技术制作成假的律师证用以骗取被害人信任。

  案发后,陆某某退赔4名被害人全部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国家机关文书、证件的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聘请律师,需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确认律师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按正规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要警惕那些自称‘有关系’,满口‘打包票’,或者要求‘花钱打点关系’的‘律师’,谨防掉入陷阱!”法官提醒。(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路余郑茗月)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