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凌晨2点15分左右,
在荣军路与蝴蝶山路交叉路口
发生一起SUV小汽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
所幸伤者没有生命危险。


“我们是凌晨2点18分左右接到SUV驾驶人符某报警的,当时她还自称喝了点酒。”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欧某侧躺在地上,头部受伤,医护人员正在对其进行救治。欧某交代自己在事发前也喝了一些酒。其驾驶的电动车被卡在SUV车底,SUV引擎盖有撞击痕迹,现场有数米的划痕,电动车上的物品和碎片散落在现场周围。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后民警发现,在2点15分左右,SUV在由北向南方向车道等待绿灯。符某看到信号灯变绿后通过路口时,与闯红灯的欧某侧面相撞。

随后,民警对符某进行酒精检测,酒精初筛数值为191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取样,做进一步检测。



欧某经过初步检查,发现其肋骨骨折,肺部受伤,脸部有挫伤,现正在广西脑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其血液酒精含量也在进一步检测中。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柳州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现在疫情并没有解除,大家应该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少聚集,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要让无数一线人员的努力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