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感染者向他人吐口水或追刑责
admin
2020-01-30 09: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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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湖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合向他人吐口水、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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