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印发“51条”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admin
2020-12-22 17: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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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酒泉市印发《酒泉市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具体措施涵盖了放开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支持新个体经济发展、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等十个方面,共51条。具体措施由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其中市工商联分工配合参与的有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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