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时期,口罩成了“一罩难求”的物件,很多人在家附近购买不到的情况下,选择了网购。但大规模购买,也有风险。北京青年报记者接到河北的张先生举报,称自己在微信上被一个卖口罩的代购骗了1.6万余元,目前已经报案。
2月10日,北京青年报希望记者联系到了代购田某,他自称也是一名受害者。
网上给公司买口罩 转账之后竟收到“18位”订单号
“我们公司让我购置一批口罩,有一天我就在一个洗车行的微信群里看到了有人说可以买口罩。”张先生说,2月1日,他添加了这个名叫“小田同志”的微信号,对方给他发来了很多口罩的照片,上面写着“国际折叠防尘口罩”,售价10元一个,如果买的多还可以便宜。
张先生说,“我也不懂口罩类型,现在能买到就已经不容易了,就想着给家里人也买一点儿,邮回老家一部分。”于是在几次还价后,双方约定以每个8.5元的价格成交,张先生一次性从对方手里订购了1700个,并直接转账16150元。“我觉得都是一个洗车行的顾客,他也没有必要骗我。”
“小田同志”告诉张先生,目前发快递的地方封村了,厂家只能第二天花钱请个跑腿的来回搬运,会晚一些发货,不着急把地址发给他。
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张先生将家里的地址先发给了“小田同志”,可还没把单位的地址发过去,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把订单号发给了张先生,并告知已经发货。
“我才发了一个地址,怎么1700个口罩都发货了呢?我再一看,订单号竟然有18位数字。”而一般物流的订单号,一般不超过12位数字。张先生马上对物流的事情产生了怀疑,于是质问对方。
“小田同志”一开始咬定自己发的是顺丰,后来又改口为德邦物流。而据德邦物流官方回复,2月3日前,公司一直处于未开工状态,而且公司单号均为“DB”开头,或8至10位数字,张先生所提供单号不可能为该公司所有。
张先生说,自己随即要求对方退款,但遭到了对方的拉黑,于是打电话报案。
“我只是帮另一个代购发信息,想赚个差价。”
“小田同志”哭诉自己也是个受害者
两天后,“小田同志”又将张先生拉出了黑名单,声称自己要先把钱退给他,但之后一拖再拖,说要等厂家把钱退给自己,才有钱给张先生。
“他是我第一个做的生意,谁知道我也被套进去了啊,冤枉死了!”“小田同志”坚持认为,他和张先生之间应该属于商业上的纠纷。
他告诉记者,自己姓田,是在衡水当地上班的职工,年后因为疫情公司停工后,就一直在家待着,“我想着实在不成自己做微商,还能贴补些家用。”
田某说,一天自己在一个微商群里看到人发布广告,称自己能够代购到厂家刚刚生产的口罩,还发了一大批厂家生产口罩的视频和照片,“我就加了对方的好友,对方很快就同意了自己的要求。”
田某说,当张先生找到自己时,这1700个口罩他从另一个代购手里买,只要1.5万元。
对方给他发了个二维码,让他通过支付宝扫码付费,而他接到张先生的1.6万余元后,第一时间给了这名“上家”。
关于口罩发货地封村,需要找跑腿等信息,田某说自己都是将上家发来的信息原样转达,并没有想骗张先生,包括那个18位的订单号,他也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对方转给我了,我就发给了他,直到张先生对订单号提出了质疑,我才想着去问上家。”
让田某没想到的是,厂家也已经将他拉黑,他说自己一气之下删除了所有和上家的聊天记录,目前手里只剩下给2月4日给上家的汇款的记录了。记者从汇款记录看到,他分3笔,每笔5000元,转给了一个名为“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账户。
“目前我也已经报案了,如果能追回来钱,我一定会还给张先生。”田某说。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该账户的电话,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接听。陈某告诉记者,这个账户一直是自己在使用,如果有款项交易,一定会收到短信,但自己根本不认识田某,更没和他有过任何经济上的往来,更没收到过3笔5000元的汇款。
之后,田某便不再接听记者电话,也未作出任何回应。张先生认为,无论田某被骗与否,都应该先把钱还给自己。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民警也告诉记者,目前,当地只接到张先生一人的报警记录,并未收到其他人被骗的信息。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无论田某是否说谎,都应该优先退赔张先生损失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杨建磊律师认为,该案应当根据田某与地产公司的关系来进行认定。
首先,假设田某说谎了,其与地产公司不存在买卖关系,则其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主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和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田某所得1.6万已经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同时如果该行为发生在预防、控制突然传染病疫情阶段,则依法从重处罚。
如果田某仅是想通过转手“口罩”的行为,来实现赚取差价的目的,无法实现“转手”的目的,原因上手卖家造成的,则田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亦不具备虚假陈述或者捏造事实的客观行为,因此其对张先生构成根本违约,应将钱退还张先生。
同时,田某也可根据上述考虑因素,向其“上家”追究相关责任。
但无论田某是否与地产公司达成过买卖关系,那都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与张先生无关,张先生购买口罩的目的没有达成,田某就应该优先退赔对方所有损失。
2月13日下午,田某通过当地警方主动联系张先生,将1.6万元购置款全额退赔,并获得张先生谅解。“这次我没啥损失就算万幸,他也是被骗的。希望警方早日抓到骗子,别再有人被骗了。”张先生说。
事后北青报记者从田某处获悉,骗子已经被警方抓到,将他的钱也全额退赔了,自己也没受到损失,以后一定会谨慎办事,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文/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