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我市一名新冠肺炎患者从市第四人民医院治愈出院,这是我市第十三批次确诊病例患者治愈出院,全市累计治愈出院人数达到21人。
患者余某某,雨山区泰和天成居民,退休驾驶员。1月21日自驾前往浙江诸暨侄子家,与其哥哥余某(长期居住武汉,已于28日确诊)共同居住,22-23日前往当地批发市场采购,24日与亲戚10人聚餐,其他时间均居侄子家中,26日从诸暨自驾返回马鞍山,27日出现发热症状,28日自驾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29日确诊。
该名患者经过综合诊治,2月22日、2月24日两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准予出院。(记者杨正文储灿林通讯员朱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