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广西卫健委官方微博24日援引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称,自24日20时起,将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公告指出,请各地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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