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非居民用气门站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对化肥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要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通知》明确,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提前执行淡季价格,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通知》提出,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充分考虑疫情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工作,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加强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平稳实施。鼓励各地通过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释放更多降价红利。
此外,《通知》对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加强宣传解释等方面工作做出了明确指示。《通知》中规定的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