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0日,随着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一个涉及四人的敲诈团伙被河南省杞县公安局成功打掉。据参与办理此案的杞县公安局西寨派出所所长张前进介绍,该团伙的作案目标就是锁定酒后驾车的车辆后,伺机制造交通事故进而敲诈钱财,但他们的“发财梦”很快被民警击破。
据杞县警方通报,2019年9月5日,西寨派出所副所长曹会建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从犯罪嫌疑人、某娱乐场所服务员李某口中得知,李曾伙同徐某、杨某等四人,参与一起敲诈案件。
民警随即对该案展开调查,并相继将徐某、杨某抓获归案,另外一名团伙成员张某潜逃。
经审讯得知,四人在娱乐场所认识后,经常在一块吃喝聚会。期间有人提及,对酒后开车的人进行敲诈,因为司机喝酒感觉理亏,很容易得手。四个人一拍即合,便伺机“小试牛刀”。
2019年8月4日,李某与出租车司机张某某在一块吃饭,席间张某某喝了不少白酒,并吹嘘称自己酒后不耽误开车。李某便电话联系徐某密谋作案,徐某随即叫上杨某和张某迅速到所指饭店附近等候。一个多小时后,发现张某某出酒店开车,就从后面加速撞击其车辆。发生车祸后,张某某下车与徐某等人理论。“哥们一嘴酒气,没少喝啊,看是公了还是私了。”张某某最终怕报案被查酒驾坐牢,乖乖交给对方9500元钱。
据参与作案的张某交待,徐某等3人落网后,自己一直外出躲藏,今年春节也没敢回家。
2月16日,民警经缜密侦查,得知张某在县城一小区租房居住,张前进和曹会建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个星期内先后四次登门,前往张家做规劝工作,向其家人讲政策,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张某同意从外地返回杞县投案自首。
民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作为车辆驾驶员必须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也谨防一时侥幸成为不法分子敲诈的对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