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贵阳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在清镇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王某因不配合管控,驾车强闯疫情防控卡点,撞倒防疫工作人员后逃逸,构成 妨害公务罪 ,被当庭判处拘役 4个月 。据悉,该案从案发到一审宣判仅用时6天。


▲庭审现场
2月13日16时许,王某驾车搭载其女友经过清镇市红枫湖镇的疫情防控卡点时,防疫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其进行询问及体温测量。因王某户籍不在该辖区,但他坚称自己住在此处,在核实居住信息的过程中,王某认为防疫工作人员刻意刁难,便出口威胁对方。
在未完成体温测量的情况下,王某驾车强行冲过防控卡点,将防疫工作人员胡某带飞30多米后摔倒在地连续翻滚,造成胡某手脚多处擦伤。王某停车掉头后,发现事态严重,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之后,王某亲属获知这一情况,主动到卡点将胡某送医,并规劝王某投案自首。同日晚20时许,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清镇法院审理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民有配合防控的法定义务。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拘役4个月。宣判后,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罗林 | 编辑:石婷 | 审校:冷兵 | 签发: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