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疫情#救治费个人负担部分也将补助#】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出补充通知:对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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