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admin
2020-02-17 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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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2月17日,西安市新增确诊3名新冠肺炎病例,患者3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3,张某,女,29岁,现居西安市碑林区,与母亲居住,其母亲曾与2月11日确诊患者有聚餐经历。2月4日出现症状,当天到咸阳市中心医院就诊,遵医回家服药症状缓解。2月11日被送至陕西省友谊医院隔离治疗,当天被转至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2月17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月24日,驾车到咸阳,21时返回碑林区玄风桥4号家中。

1月25日, 7时至7时50分乘坐西安地铁四号线由大差市站前往五路口,在五路口站中转至地铁一号线,并在北大街站下车,随后步行至西五路157号。

1月30日,11时步行到解放路人人乐超市购物1小时返回家中。

2月2日,15时至16时驾车前往咸阳市中心医院看望病人。

2月3日,10时骑车到解放路人人乐超市购物1小时返回家中。

2月4日,10时乘坐地铁4号线在五路口站中转1号线,在森林公园站下车,随即骑自行车前往咸阳市中心医院看望病人,21时30分到咸阳市秦都区亲戚家中。22时到咸阳市中心医院就诊,23时返回亲戚家中。

2月7日,12时驾车返回西安碑林区家中。

2月8日至10日在家中。

2月11日,收治到陕西省友谊医院。

2月12日,转院至市胸科医院。

现提醒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注意:

1、有以上共同出行史的乘客、司机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主动到所在地社区、街办进行报备,自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2、居家医学观察期内,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主动报告所在地社区、街办,所在地社区、街办联系当地疾控中心接诊至就近定点医院。接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3、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碑林区咨询电话:89625362

曲江新区咨询电话:686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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