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违法行为呈增长趋势,预付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关门歇业、商家跑路……各种预付卡余额打水漂现象频出。
商务部门依据商务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实施备案管理。为提升广大消费者对商务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认知和了解,在购买和使用商务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实际问题进行以下解答。
Q
什么是商务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商务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定义是什么?
A
答: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Q
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范围涉及哪些行业?
A
答: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商务部门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开展的单用途预付卡业务进行规范管理。
从《管理办法》确定的管理范围看,并不是所有行业都纳入商务部门管理。目前的《管理办法》将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纳入管理范围,零售业又分为综合零售如百货、超市、杂货店、便利店等,住宿业包括旅游饭店、一般饭店等,居民服务业包括家政服务、洗染服务等。
因此,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文化、养老康养等领域非商务部门管理范畴。
另外,纳入管理的预付卡必须是法人企业发行的,个体户等非法人单位发行的预付卡也没有纳入商务部门备案管理。
Q
消费风险把控和合法维权提示
A
(一)消费者如何辨别商家的诚信风险和经营风险?
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一要看企业资质。看商家《营业执照》属于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可能诚信风险和经营风险较高;看商户登记注册的时间,若经营未满一年,存在风险,若尚未开业就预售单用途卡,需特别谨慎考虑;看经营范围,企业法人商家若主营业务属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可要求发卡企业出示商务部门备案回执单,出示不了的,存在风险。二要看优惠幅度。充值金额越高,商家承诺的优惠幅度越大,但商品或服务的单价低于市场均价时,风险可能越大,消费者需谨慎。三要看经营状况。简单地说就是看商家的生意好不好,服务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消费者在办卡前可单次消费体验一下,若经营状况不佳,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四要看警惕利益诱惑,消费者在遇到发卡企业以承诺资金收益等回报方式发行预付卡或低折扣卡的情形,应予以高度警惕,防范违约风险;五要看自身消费频率。对于消费频率不高的商家,比如说几个月才去消费一次,建议单次消费。
(二)消费者在购买单用途卡时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应该理性消费。通过“五看”客观评估商家单用途卡的风险,单次消费或预充小金额体验,不要被商家的各种优惠、折扣迷惑,一次预存大笔金额。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规定,商务领域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超过1000元,单张记名卡限额不超过5000元。
二是办卡时一定要签订正式书面协议。协议上必须说明权利义务、服务项目、产品名称、扣费标准、使用范围及期限,同时注明单方不能继续履行合约后的违约赔偿方式和退款条件等。
三是要求商家开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三)办理的单用途卡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法定情形一:商家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定情形二:商务领域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法定情形三:商务领域发卡企业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的情形。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四)合法维权途径
当消费者权益受损时,消费者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必要时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向消委会(消协)、市县(区)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发现非法集资倾向时,应及时向处理非法集资的金融管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