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州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车位对外开放!
鼓楼区
近日,根据相关停车泊位信息,鼓楼区进一步梳理可共享停车资源,6处停车场共计718个泊位,通过开放不同时间段、不同使用场景,为周边居民、群众和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停车选择。
6处停车场涵盖机关大院、学校、文体场馆、医院等场所,各点位实行差异化错时开放。其中,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场设有306个泊位,工作日10时至次日7时对外开放,周末、节假日全天开放;则徐小学商业综合楼地下停车场(248个泊位)、福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137个泊位)、鼓楼区白马北路15号大院(4个泊位)全天对外开放;华侨小学停车场(20个泊位),周末及寒暑假对外开放;福州市按摩医院停车场(3个泊位)全天开放,院内停车优先保障就诊患者使用。

台江区
台江区发布通告,向社会开放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14处停车场(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
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汽车
台江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开放停车泊位明细

仓山区
仓山区14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904个泊车位向社会开放!
为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根据《仓山区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开放14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涵盖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共计904个泊位。
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汽车
免费开放停车场
本次共有5处停车场免费向社会开放,合计223个泊位。

收费停车场
另有9处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合计681个泊位,均设有免费停放时段。

晋安区
为进一步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晋安区面向社会开放16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


开放车型
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营运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不予开放停放。
马尾区
为进一步挖掘马尾现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马尾面向社会开放9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现将这批便民停车场具体点位公布如下。
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汽车
马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停车泊位明细

长乐区
为进一步便利居民停车,缓解停车难、停车不便利问题,福州新区(长乐区)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现向社会开放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11块停车场(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
便民停车场具体在哪儿?一起来看↓↓
开放对象:
除部分停车场另行规定外,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营运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不予开放停放。

闽侯县
为缓解闽侯县中心城区(甘蔗街道)居民“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根据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开放7家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资源(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
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汽车
免费开放停车场

收费停车场

永泰县
永泰近日发布消息,面向社会开放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
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汽车





注意事项:
1.车辆停放期间,停车人员应自觉服从开放单位管理,保持车身整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文明、安全、规范停车。
2.免费对外开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位)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停车泊位,不承担车辆被盗、事故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停车人员损坏停车场(位)设施及单位其他公共设施,须原状修复或照价赔偿。
5.针对超时间停放、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必要时请执法部门协助将车辆强制拖移,因长时停放被拖移而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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