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渤海银行因相关贷款、票据、理财业务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5015万元;佟志慧、陆耀石、丁枭三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22万元。
与此同时,其全资理财子公司渤银理财,因投资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被处罚款1230万元;杨宁、祁楠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共计罚款11万元。
资料显示,渤海银行成立于2005年12月,2020年7月于港交所上市,由天津泰达、渣打银行(香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宝钢集团等7家股东发起设立。渤银理财为渤海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2022年9月获批开业,2023年2月正式展业,主要从事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