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噪声扰民问题,新增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仅仅一天后,广西柳州市交管部门就开出了全国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行政罚单。
交警夜查“炸街车”:牌照翘成“天线”,消音阀被拆
8月16日晚,柳州市交管部门民警在柳南区航鹰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驶声音明显异常,号牌安装角度也相当“个性”——上翘幅度远超正常范围,几乎成了一道“天线”。民警随即沿路追踪,最终在城中区静兰水上基地附近将该车安全拦停。
经检查,这辆摩托车虽然排气管没有改动,但消音阀已被拆除。民警表示,按规定,摩托车牌照垂直上翘幅度不得超过30度,而拆掉消音阀直接导致排气噪声大幅飙升。

面对检查,车主韦先生起初认为,自己只是对车辆做了一些“小调整”,简单调节、拆除零件,算不上非法改装。为解答他的疑惑,民警请他现场实地感受排气噪声——即便未拧动油门,排气声已经非常刺耳。民警反问,“夜晚开这样的车出来,会不会影响别人休息?”韦先生无言以对。
民警随即告知,根据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未按照规定使用原装声响装置,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至2000元罚款,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新法规定:噪声污染,看“影响”不单看“分贝”
这部新法典对“噪声污染”的认定不再单一依赖分贝数值,而是更注重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只要行驶产生的轰鸣声干扰了他人休息,就可认定为噪声污染。这一变化让一线执法从“劝一劝”变成了“有据可依”,也给市民的清净夜晚提供了更实在的保障。
当晚,民警依法对韦先生作出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将摩托车恢复原厂状态。这也是新法实施后,全国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行政罚单。韦先生诚恳接受处理,并表示会提醒身边的车友。

民警提醒,飙车炸街、车辆非法改装,严重侵扰群众的日常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处以罚款、暂扣驾照。公安机关将持续严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维护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