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不作为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反映?遇上高空抛物到底由哪个部门管?

福建物业小区“维权清单”来了
记者获悉,近日,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物业小区部门执法依据指引》《物业服务投诉登记处理及争议调解制度清单》,系统梳理物业领域52项执法事项,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搭建跨部门联动工作体系。

物业不作为?找物业主管部门!
如遇以下9种情况可向物业主管部门反映。
1.物业企业未开展承接查验;
2.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
3.物业企业拒不退出服务项目;
4.物业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
5.物业企业未公示服务标准、公摊水电费用等;
6.公共收益未公示;
7.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不规范;
8.侵占、损坏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9.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职。
开发商擅自处置业主共用部位?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遇以下3类情况,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1.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3.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小区垃圾乱堆?找城市管理部门
如遇以下3类情况可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1.垃圾未分类、垃圾乱堆放;
2.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3.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
电动车飞线充电?找消防救援部门
如遇以下4类情况可向消防救援部门反映。
1.物业服务区域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逾期未改;占用消防车登高场地;
2.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逾期未改的;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的;
3.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拒不改正;违规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充电拒不改正;
4.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的单位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逾期未改。
物业乱加价?找市场监管部门
如遇以下4类情况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1.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公示外加价收费,保障性住房物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2.转供环节违规加价收取水电费用;
3.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违法违规行为;
4.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业主权益。

高空抛物?找公安部门
如遇以下7类情况可向公安部门反映。
1.饲养动物干扰他人;
2.寻衅滋事、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
3.制造噪声干扰他人;
4.高空抛物;
5.非法储存危险物质、非法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违反规范从事燃放作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6.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公共收益等)的犯罪行为;
7.未按规定执行出租房屋实名制、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
绿地被占、树木被乱砍乱剪?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如遇以下3类情况可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反映。
1.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
2.擅自将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改作他用或侵占现有园林绿地;
3.损伤、砍伐古树名木。
违法搭建建筑物?找自然资源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如遇以下2类情况可向自然资源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1.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等;
2.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非承重外墙开门窗。
记者了解到,“维权清单”的出炉为规范开展物业执法、高效处置矛盾纠纷、精准开展争议调处工作提供清晰、权威的政策依据和实操指引,是福建集中力量、从严从实推进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重要举措。

根据要求,要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各执法部门联系人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切实打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确保群众诉求有人接、问题有人管、执法有落实。
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小区内各类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开展劝阻、制止工作;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需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送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及对应执法部门,实现小区违法行为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