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气象局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提出,“十五五”期间,将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全面完成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等。
根据规划,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较2025年降低17%,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和能力持续增强,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引导力、塑造力和道义感召力显著提升。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全面实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围绕8个方面部署29项重点任务。其中,聚焦提升气候风险应对能力,将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完善气候及气候变化观测网,提升地球系统多圈层协同观测能力,加强地球系统数据平台建设,建立气候变化风险早期预警系统,研究编制中国气候变化风险区划。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对,加快建立新一代短临预警业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联动机制,补齐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引导人口、基础设施、产业向气候灾害低风险区域优化布局。
围绕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将建设完善集约、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经济社会系统适应行动。建立健全适应气候变化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强化城市气候风险评估,鼓励城市编制气候风险地图,加强重点生态安全地区和重点城市群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针对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将健全气候领域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部门间碳排放相关数据衔接共享。发挥财政价格金融政策支持作用,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加强气候变化关键过程与机理研究,开发“AI+”高精度地球系统数值模拟技术和反演一体化技术,构建新一代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及政策仿真优化系统。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活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专业学科建设。
对于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将建设性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多边治理进程,深度参与各渠道气候变化多边磋商谈判;扎实做好透明度履约工作;深化开展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有序推动“早期预警”等旗舰项目开发实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受欢迎的项目样板,组织开展能力建设专题研讨班,加强成果宣传,传播中国叙事,提升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