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养老金还能照常领取吗?答案是否定的。近期,福州市机关社保中心办结一起退休人员取保候审待遇暂停业务,经办单位接到法律文书后次日即完成材料报送,社保中心依规快速停发待遇,为全市参保单位依法履行申报义务作出示范。
近期,福州市某区直单位收到所在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载明该单位原退休人员黄某因涉嫌受贿,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单位社保经办人员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福州市机关社保中心电话报告,并按要求备齐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养老金暂停发放申请报告等材料,于次日正式提交至经办机构。福州市机关社保中心核验材料无误后,当即对黄某的养老金待遇作出暂停发放处理,全流程依规高效办结。
□案例点睛
根据《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胡胜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