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通过网络平台,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监测到某旅行社发出“大特价,99元曼谷+芭提雅6日游”电子海报宣传单,该宣传单涉嫌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执法人员对该旅行社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发现旅行社负责人及员工均有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99元泰国6日游宣传海报,并以1000多元价格招来一名游客组织实施了泰国6日游行程。经查证,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实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旅行社负责人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明确,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宋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