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IPO上会前夕遭实名举报,越疆科技联合创始人2亿股权争夺,律师分析上市影响及股权计算
创始人
2026-07-19 11:34:20
0

备受关注的创业板“H回A”案例,越疆机器人在上会5天前曝出被实名举报。

联合创始人宋涛新注册公众号发文“实名举报越疆科技及创始人刘培超在A股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股权瑕疵及隐瞒”。

越疆机器人于2024年12 月 23 日在港股上市,被称为“协作机器人第一股”。

而在被举报消息曝光当日,公司股价暴跌近13%,单日市值蒸发15 亿港元,现在市值约102亿港元。

公司申请创业板上市于2026年4月27日获得受理,拟于2026 年7月22日上会,而宋涛于2026年7月7日向深交所举报。

我是股权律师卢庆华,下面分析宋涛的股权应该怎么计算?以及对上市的影响。

一、双方争议的核心利益

争议的核心利益是越疆合伙间接持有越疆机器人的股权。

目前越疆合伙持有越疆机器人的股权比例为2.8639%,越疆机器人的最新市值为102亿港元,所以越疆合伙持股总市值近3亿港元,董事长刘培超和宋涛都在越疆合伙持有份额。

1.1 公司起诉宋涛返还股权

目前登记在宋涛名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为22.455%,市值约为6560万港元。

公司曾于2023 年11月起诉宋涛,要求他按照139万元价格将这些股权转给董事长。

但宋涛签过的《股权授予协议书》和《合伙协议》均约定,发生争议交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所以法院驳回了起诉,公司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也于2025 年 12月15日被驳回,之后公司筹备上市,没有再起诉。

卢庆华律师提醒:

(1)股权问题关系重大,未来可能涉及千万数亿元的利益,建议签协议时不要选择仲裁作为争议处理机构,可以不写或者选择法院。

(2)仲裁和法院只能二选一,选了仲裁就不能再走法院,如果没写则默认走法院。

(3)仲裁是一局终审,没有机会上诉。而法院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还有机会上诉,二审有问题还可能有机会申请再审。

(4)仲裁员很多是律师、教授等兼职,不像法院是专职法官处理,而且法官受严格的约束。

越疆机器人自己在合同里写了仲裁,为何争生争议却去法院起诉?花了两年时间终被驳回。

而且还在打官司期间上港股了,但如果是A股,这样的情况可能有难度哦。

1.2 宋涛认为自己的股权凭空消失

宋涛认为按照2023年越疆合伙出具的文件,自己在持股平台应该有69.7373%财产份额,但实际登记在他名下的只有22.455%,差额47.2823%财产份额凭空消失了。

按照公司市值102亿港元计算,这部分差额市值1.38亿港元。

公司曾要求宋涛返还名下全部股权,而宋涛认为他的股权少了,两项相加差额价值2亿港元。

二、两亿元的股权之争分析

据红星资本局报道,宋涛称加入越疆之前已经华为工作十年,2015年9月经师弟引荐,刘培超找他,希望由他带着大家一起创业。2016年,宋涛放弃华为的中层岗位,正式加入越疆。

协议显示,宋涛曾任常务副总裁/COO等职务,招股书显示宋涛于 2021 年 3 月离职。

宋涛自己在文章中写是联合创始人,2号联创。

我开始看到以为是2号员工?但招股书显示,公司在2015年7月成立,创始股东包含刘培超和郎需林等,公司成立时刘培超持股75%,郎需林持股5%。

郎需林曾就职于汇川技术,2015年8月入职公司,现在担任首席科学家;2016 年开始担任公司董事,现在也担任公司董事。

2.1 宋涛获得股权

2017年6月,宋涛与越疆签署《股权授予协议书》显示,越疆欲引进宋涛为公司常务副总/COO,负责公司的运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授予宋涛3.8%股权,分三期完成支付。

签协议时公司注册资本为561.7978 万元,3.8%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应为21.35万元。

公司于2017 年 7 月 17 日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 645.7446 万元,3.8%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4.54万元,从后面的推算,应该是以此时计算3.8%的股权。

而按照当时的估值计算,此股权的价值约为2000万元。

股权律师卢庆华提醒注意:

由于随着公司可能不断增资、融资等,股权比例会随之稀释,如果只写股权比例容易发生理解差错。

在签股权合同时,建议一定要写上对应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元(可以通俗理解为多少股),注册资本的数字才是不变的。

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相关案例,有公司联合创始人就是因为这样的问题理解差错,导致最后闹翻了。

第一期股权为40%,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

宋涛到底是2015年、2016年、还是2017年入职?不管是哪年,入职一个月时间都已满足,按协议应该获得第一笔1.52%股权。

第二期股权为40%,入职后第二年内完成支付。

就算按照2017年入职,也应该在2018年获得第二笔1.52%的股权。

第三期股权为20%,入职后第三年内完成支付。

如果是2017年入职,则按照协议第三笔股权应在2020年内支付。

而宋涛于2021年3月离职,按协议应该获得全部3.8%的公司股权。

工商登记的情况:

2019 年 5 月,第一批受限股激励的人员进行工商登记,当时越疆合伙的总注册资本为1万元,由吴志文、朗需林、刘培超分别将其6.25%、8.75%、7.455%财产份额转给宋涛,宋涛获得越疆合伙22.455%财产份额。

此时越疆合伙对公司的出资额为 109.2784 万元,持股15.89%。

也就是,此时宋涛在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为3.568%,对应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4.54万元。

计算融资和增资后,此数字与2017年签协议所说的3.8%股权一致,与2023年越疆合伙出具文件的数字也是一致的。

宋涛于2019年5月登记为越疆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一次性获得全部股权,对应越疆合伙22.455%份额,这个数字之后没有发生变化。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越疆合伙持有越疆机器人的股权比例已稀释为10.8698%。

2.2 协议约定的股权收回

(1)协议约定,若在上述支付期间,宋涛提出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则对于已支付及未支付授予股的处理,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宋涛在2021年离职,已经超过股权支付期间,所以这一条已经不适用?

(2)协议约定,宋涛承诺,取得全部授予股后继续服务不少于三年,除非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宋涛于2019年获得全部股权,之后于2021年3月离职,不满足三年的条件。

这种情况下股权要不要收回?应该怎么收回?协议并没有约定。

2.3 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收回股权

公司在起诉状中表示,宋涛作为公司的首席运营官,与刘培超等人共同拟定了《股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激励计划》等文件。

公司股东会于2018 年 12 月 1 日表决通过前述计划,其中约定,激励对象一旦与公司签署授予协议,即视为同意接受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而其中的附件《第一批合格人员名单》中包括宋涛。

第26条规定,员工主动终止劳动关系的,已解锁的股权由刘培超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回购,入职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回购价格按离职前一年公司净资产或最近一轮融资估值1折较低者。

所以139万元的回购价格就是这么计算出来的?

据此,公司于2023 年11月起诉,要求按照139万元价格回购宋源的全部股权,还说越疆合伙的其他人已经与公司签了《员工激励股权授予协议》。

但宋涛并没有签此协议,就不受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哦。

是不是因为这样,在管辖异议被驳回后,公司没有再起诉要求回购股权?

其实除了宋涛以外,多个持股平台也有多名离职人员持有份额。

股权律师卢庆华特别提醒:

(1)还没成熟的、还没解锁的股权,建议不要做工商登记,因为做了工商登记再想收回来太麻烦了。

(2)而且股权做了工商登记再收回来,在查税如此严格的情况下,有可能来回被交两道税,代价太大了。

(3)已经解锁或成熟的股权,建议就不要收回了,关键要设定好股权成熟或解锁的条件。比如不能把投资人的钱花完后,再把股权收回来吧?

2.4 宋涛主张的股权数量

宋涛的文章说,他的股权少了很大一块。

原因是2022年从一个员工持股平台变成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于2022年12月23日,由越疆合伙把对公司共7.3697%股权转给两个新的持股平台,越疆合伙保留对公司3.5%的股权。

2023年1月28日,越疆合伙给宋涛出具盖章的股权调整文件,越疆合伙把股权转让后:

(1)越疆合伙注册资本1万元。

(2)宋涛对应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24.54万元不变。

(3)宋涛在越疆合伙的注册资本从2245.5元变更为6973.73元。

图上的6973.73元怎么计算出来?

越疆合伙持有公司3.5%股权*公司总注册资本1005.3436万元=35.187131万元注册资本。

宋涛在越疆合伙的比例:宋涛间接持有公司注册资本24.538465元/35.187131万元=69.74%。

可是,既然在宋涛离职接近两年后出文件确认了,最后为何没有办变更呢?原因不得而知。

2.5 换一种方式验算宋涛的股权数量

卢庆华律师再次提醒:

看股权时要对照目标公司的股权数量来看,锁定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股权份数,而不是锁定比例。

我不确定宋涛有没有搞错,或者2023年出的文件上有没有写错,所以进行了多种测算验证。

越疆科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宋涛对应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4.54万元。

越疆科技于2022 年 12 月 28 日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从注册资本1005.3436万元变更为3.6亿股。

由此计算宋涛的股数为:(3.6亿/1005.3436万)*24.54万=878.74万股。

而股改后越疆合伙对越疆科技持股3.5%,对应1,259.9991万股。

如果按照22.455%*1,259.9991=242.93万股。

如果按照69.7373%*1,259.9991*=878.68万股(微小差异可能是四舍五入所致),按此计算才能对上前面的数?

2.6 宋涛为何没去打官司?

相差价值一亿多元的股权,宋涛为何不起诉?

虽然有上述计算,但是宋涛2017年签的协议里承诺,取得全部授予股后继续服务不少于三年。

后来宋涛不足三年已离职,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如果打官司会怎么算?很难说。

如果打民事官司,如此巨额争议,仲裁费、律师费可能是一笔巨款,输了官司仍然可能要承担巨额费用。

如果像小红书前员工、或者寒武纪前副总那样打劳动官司,劳动官司的诉讼费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但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三、对公司上市的影响

3.1 股权清晰问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12条要求:

(1)股份权属清晰。

(2)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

在A股上市,对股权问题要求是很严格的,股权问题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比如代持股、三类股东等都是不被允许的。

我在前的文章介绍过,有合伙人退出六年后还能影响公司上市。

就本案例而言,宋涛并没有起诉,而且他是在间接持股的合伙企业层面,并非公司层面直接持股,这样的问题会不会影响上市?不知道。

3.2 信息披露问题

(1)宋涛的文章说,招股书隐瞒《越疆合伙变更承诺函》(就是写明宋涛占越疆合伙6973.73元出资的文件)的存在,没有披露存在这份核心份额的权属争议。

由于宋涛并没有起诉,这份文件是否属于必须披露的内容?不好说。

(2)宋涛的文章还说,招股书称越疆合伙全部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履行虚假表述。

由于宋涛并没有起诉,这样算不算是虚假表述?不好说。

(3)招股书披露双方无未决诉讼、仲裁,但宋涛的文章说,法院只是裁定管辖问题,没有判定股权归属属于刘培超,更没有了结47%份额的巨大争议,公司刻意截取法院文书片段误导市场,属于重大遗漏、虚假记载。

宋涛自己没有起诉,而公司也没有再起诉,所以招股书说无未决诉讼、仲裁并没有错。

法律意见书写了,不排除公司、越疆合伙、实际控制人与宋涛就越疆合伙财产份额存在潜在争议纠纷。

作者,股权律师卢庆华,管理专业出身,20多年前考取律师资格,出版两本书《股权进阶》和《公司控制权》。

(1)帮助准备上市的公司选择上市服务机构。

(2)擅长用管理思维、结合法律手段进行股权设计,管理思维助企业发展,法律手段防范风险。

(3)结合上市规则做股权规划,为企业未来上市提前铺路,申请上市时股权问题需要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

(4)擅长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控制权问题,曾有百亿营收企业找了清华、北大、人大、政法等专家+红圈所律师,打多场官司没解决,后来找过来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的。

(5)工作超过20年,擅长从底层逻辑分析、从企业全局设计方案,不擅长营销,追求实操落地,走阳光路线。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