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粮收购关键阶段,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持续开展粮食收购执法检查,严厉整治粮食流通领域违规经营行为,近期查处一起个体粮商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体粮商赵某经营的粮食收购点,累计收购粮食达210吨,但全程未建立规范的粮食收购台账,无法现场提供农户姓名、粮食重量、粮食等级、结算票据等基础记录,全部收购粮食来源无法追溯,存在粮食质量管控、购销纠纷、市场调控等多重风险。
针对该违法行为,粮储主管部门当场下达整改文书,责令赵某在3日内补齐全部收购台账资料,同时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赵某作出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睛
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是法律法规赋予全体粮食经营者的强制性法定义务。真实、完整、规范的经营台账,既是粮食经营者合规经营的基础条件,也是粮储部门开展行业监管、溯源核查的法定依据。完整台账能够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同时有效厘清购销权责,双向保障粮农与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
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经营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吴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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