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8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的兑付安排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融信前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宽限期议案》及《原展期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议案,融信应当于2026年4月28日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兑付金额的49.7%及相应利息。
根据相关议案,融信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事项具有75日的原宽限期和原宽限期届满后60个工作日的延长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融信不构成违约,且宽限期内不设罚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融信上述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尚未到位。鉴于目前的经营及销售情况,融信将在宽限期内与投资人协商调整本期债券的偿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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