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出台工作指导意见 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批建管”
创始人
2026-06-26 10:50:45
0

  近日,闽清县出台了《闽清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这是全市首个由县级层面系统性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怎么批、怎么建、怎么管”的指导性文件。它以一项项硬招实招,直击基层殡葬治理末梢最薄弱的环节,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的文明新风。

  《意见》坚持规划引领,要求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条件和生态现状,科学编制公墓布局规划,推广跨村、跨乡镇的多村联建模式,严控单处公墓占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五亩,真正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意见》划定了刚性红线,严禁在“三沿六区”、一重山范围内等生态敏感区域建设殡葬设施,同时明确不得新建高层塔、楼、堂等类型设施,全方位守护县域生态屏障与乡村自然人居风貌。

  公墓姓“公”,如何让价格更实惠,让百姓负担得起?《意见》明确:收费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且不得高于本乡镇或邻近乡镇公益性公墓定价标准。《意见》对困难群体作出了硬性普惠规定:对本村或联建村的困难群众,以及自愿将散埋乱葬历史坟墓迁入安放并选择骨灰格位或生态葬的,应当免除费用;选择节地式墓地的,按定价标准扣除管理费外给予八折以内的优惠。

  《意见》为公墓管理划出了清晰的“责任田”:村委会是建管主体,收费统一开具票据、全额纳入村财管理;建设资金专账专款、封闭运行,严禁社会资本介入,同时为社会力量捐资捐建留出通道。公墓显眼处,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一律上墙公示,让群众看得明白、心里有底。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公墓结合清明、中秋等传统祭扫时节,把园区打开,把群众请进来,在追思缅怀中倡导移风易俗,让殡葬新风从“推着走”变成“主动来”。(记者 林春长)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