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实施福建省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公告,一起来看——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福建省2026年智能
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6〕1号)工作要求,立足福建产业优势和居民消费需求,按要求向商务部报备后,新增开展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6月18日起正式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健身设备(跑步机、椭圆机)、智能按摩椅、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器人)、呼吸机共5类产品给予补贴。
消费者购买第1—4类产品的,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购买第5类产品(呼吸机)的,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补贴商品均需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能效水效标准,具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
三、消费者参与方式
(一)进入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选择所在地市专区,进入“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入口,按需进入“线下活动专区”或“线上活动专区”(线上活动支持平台以各地市实际上线情况为准)领取补贴券。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必须同一人。
(二)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补贴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以及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保持一致。
(三)每个消费者每类补贴产品仅可领取1张补贴券,每张补贴券仅限核销1件补贴产品,每件补贴产品须对应独立订单,严禁拆单和合并购买。
(四)每个订单的收货地址应当在福建省内。
四、其他事项
全省统一执行本公告明确的补贴品类与标准,我省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各设区市具体活动实施时间以本地通知为准。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提升政策实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