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水利厅发布了2025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奖励县(市、区)名单,来看详情——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我厅组织研究并提出了2025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拟奖励县(市、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
拟奖励县(市、区)名单:
泉州市永春县、晋江市;
南平市浦城县、建瓯市;
龙岩市连城县、永定区;
福州市福清市、连江县;
漳州市龙文区、龙海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2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