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不得借助私募基金违规举债化债、处置问题企业,防止形成新的风险点。坚决制止滥设国有企业投资基金,推动运作低效基金整合重组。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切实遵守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国有企业投资基金规律的运营模式,防止失管失控和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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