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闽清县中心城区(梅城、梅溪)居民“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根据《闽清县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开放7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下面,请小编带您“云上逛逛”,了解这些便民停车场的具体位置吧!
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汽车
免费开放停车场

收费停车场

注意事项
1.车辆停放期间,停车人员应自觉服从开放单位管理,保持车身整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文明、安全、规范停车。
2.免费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位)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停车泊位,不承担车辆被盗、事故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停车人员损坏停车场(位)设施及单位其他公共设施,须原状修复或照价赔偿。
5.针对超时间停放、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必要时请执法部门协助将车辆强制拖移,因长时停放被拖移而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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