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短剧快速走红,而在各平台之间也存在不少侵权转发或者盗用的现象,一些版权方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但是短剧作品通常没有片头、片尾署名信息,如何确定版权归属,又怎样对海量碎片化的短剧完成内容比对,合理判定侵权作品数量?
非法网站盗播猖獗
上线三个月靠5000余部短剧牟利
位于浙江嘉兴的一家文化传媒企业是国内短剧行业的头部公司。公司发现自己制作的多部原创短剧在互联网上被盗播,随即报案。
办案人员发现其中一个盗播来源是一家没有备案的网站,上线三个月时间就汇集了5000多部短剧,设置分级付费模式,充值5元可以看16集,单部剧集售价10元至19元,充值38元包月就能无限观看。
警方根据线索查到了这个网站背后的团队。嘉兴海宁市公安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马世超介绍,“他们是工作室的模式,外面挂了一个环境公司的牌子,里面有十多个工位,分工较为明确,有网站开发、运维、引流、广告、视频剪辑。”
网站成立初期,日均下单金额稳定在数千元,几个月后攀升到1万多元,最高达2万元。
无署名、碎片化
短剧侵权认定有难度
公安、检察院和文化执法部门展开联合调查,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屠文杰介绍,办案人员首先面临的难题是,如何证明短剧的版权归属。
短剧区别于传统影视剧,每一集的片头或片尾都没有相关的权属信息,大部分也没有作者署名,给警方判断权属造成了很大困扰。
办案人员结合著作权登记证明等信息判断版权归属,也对涉案短剧的具体内容开展比对。面对海量碎片化的短剧,他们需要确定合理的抽样比对方案。
屠文杰介绍,开始时是用一点比对法,也就是一部作品里可能拿出一集比对,发现是雷同或相同的,就认定这一整部都是被侵权的作品。但经过讨论,最终采用了三点比对法:“比如100集的一部作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求在1至20集里选一集,40至60集里选一集,80至100集里选一集,再对三集的画面、文字、语言、环境等做比对。保证涵盖一整部剧的首、中、尾,更加客观、科学。”
办案人员据此认定其中1900多集短剧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按照传统影视剧的侵权认定标准,一集算一部作品,但短剧一集只有几分钟甚至几十秒,检察官认为,这跟传统影视剧有本质区别。经过充分研判,办案人员最终以具备独立剧情架构、完整叙事逻辑、明确主题表达的一整部短剧作为一部侵权作品的认定标准,明确了93部短剧的侵权事实。但在网站上架的5000多部短剧中,这只占一小部分。
屠文杰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案作品数量众多、权利人分散,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行为人不能提供合法授权的,即可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结合著作权人的书面证明、嫌疑人的供述,以及嫌疑人没有短剧制作经验、足够资金实力和正规合作渠道却大规模上架短剧牟利的客观事实,依法认定该网站传播的5000多部短剧,都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的侵权作品。
办案人员称,他们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反证的空间,如果能证明短剧是自己有权使用的,就可以排除。但整个审查过程里,对方都未能提出任何有效反证或做出其他合理解释。
6名侵权人员获刑
涉案的6名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60.5万元至4万元不等。另2名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属地执法部门,对这两名嫌疑人作出行政罚款处罚,也结合网文、网剧、网游“新三样”产业布局,推动出台了保障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打击新型侵权行为,强化科技办案,并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企业强化版权保护意识,提升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