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瞭望台
这次关税提案的详细内容很快被公之于众。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公告,被列入调查的60个经济体被分成了两档。第一档包括英国、加拿大、欧盟、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阿根廷等15个经济体,它们将面临10%的额外关税。美方对此的解释是,这些经济体“已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或已承诺采取相关措施,但做得还不够”。第二档则包括中国、日本、印度、韩国、巴西、瑞士、澳大利亚等45个经济体,它们面临的税率更高,为12.5%。美方认定这些经济体“未能实施并有效执行”相关禁令。美国贸易代表杰米森·格里尔在声明中宣称,美国主要贸易伙伴未能有效解决强迫劳动产品的问题“令人无法接受”,这导致美国工人在全球市场面临“不公平竞争”。这份提案并非立即生效,它设定了明确的程序时间表:利益相关方可以在2026年7月6日之前提交书面意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下属的301条款小组则将在7月7日举行公开听证会。这意味着,新关税最快也要到7月中下旬才会正式落地。
然而,这并非美国政府在2026年第一次试图大规模加征关税。要理解这次行动,必须回溯到几个月前。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数作出了一项重要裁决,认定特朗普政府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大规模关税违宪,要求终止征收并退还已收税款。这项裁决本应是对行政权力的一次制约。但出人意料的是,就在裁决下达的当天上午,白宫立即宣布,将引用另一部法律——《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国家征收10%的全球关税,为期150天,至7月24日截止。这被外界普遍解读为“无缝衔接”,即一个法律工具被否决,立刻换上另一个。而眼下这份基于301条款的提案,则被看作是第二轮“补位”操作。它的时间点非常微妙:122条款的全球关税将于7月24日到期,而新的301关税听证和生效流程,正好可以接上这个空档。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伯恩德·朗格对此评论道:“美国越来越给人一种印象——先决定要采取关税措施,然后再去寻找合适的法律依据。其逻辑就是——如果事实不符合需要,那就让它符合需要。”这番话尖锐地指出了美国贸易政策当前的核心逻辑:关税是目标,法律只是工具箱里可供挑选的工具。
“强迫劳动”这个理由,在事实面前显得漏洞百出。首先遭到当头棒喝的是欧盟。欧盟委员会在2024年底已经通过了堪称全球最严格的《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该法规要求企业建立供应链透明度机制,并定于2027年底生效。然而,在美国的评估中,欧盟仍然属于“做得还不够”的那一档,需要加征10%的关税。朗格对此的回应毫不客气,他直指美国的调查结果“荒谬至极”,并强调欧盟早已立法,“任何声称欧盟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指控都经不起严肃审查”。这意味着,无论你实际做了什么,只要美国决定对你加税,你的努力就永远“不够”。澳大利亚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则从经济学原理层面进行了反驳。他在2026年6月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政府的关税政策背离了长期以来的共识,即关税不会给征税国带来益处,反而会增加其国内商品和服务的成本。他明确指出,澳美双方在贸易问题上存在“意识形态分歧”。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吉姆·查默斯也补充说,美方的措施缺乏正当依据,并且与澳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精神不符。这揭示了一个根本性的矛盾:美国一边声称加税是为了保护本国工人,另一边经济学常识却告诉我们,关税成本最终会由本国进口商和消费者承担。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6月3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做出了最直接的回应。她表示:“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强迫劳动’,我们也反对以此为借口搞政治操弄。”这句话直接否定了美方整个指控的前提。彭博社、路透社等媒体在报道中也提及,新一轮关税措施预计将令美国的重要贸易伙伴感到不安。
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反应迅速而激烈,但仔细看,各自的策略和侧重点却有微妙的不同。欧盟的反应最为强硬,且直接打到了“规则”层面。欧盟委员会发言人明确表示,美国的关税提案“毫无根据”,与双方贸易合作精神不一致。欧盟的真正痛点在于,就在去年7月,欧美双方刚刚艰难地达成了一项贸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欧盟同意取消对美国工业品的关税,并给予美国农产品优惠准入,以换取美国对大多数欧盟输美商品征收的关税上限不超过15%。如今美国计划再加征10%,将直接突破这个双方约定的上限。朗格对此警告说,如果美国在协议关税水平基础上再加码,“这是不可接受的”。他甚至用了“绝望”一词来形容美国政府寻找新法律依据的行为。澳大利亚的回应则显得在盟友关系和自身利益之间谨慎权衡。阿尔巴尼斯总理使用了“毫无依据”、“不合理”、“意识形态分歧”等词汇。作为“五眼联盟”成员,澳大利亚的措辞在批评之余保留了一定的模糊空间,但其核心诉求很明确:任何针对澳大利亚的关税都与澳美自贸协定精神相悖,且缺乏经济学基础。印度的反应则更为低调务实。在美方发布提案的几乎同一时间,一个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代表团正抵达新德里,与印度进行新一轮关键的双边贸易谈判,旨在敲定一项临时协议。印度方面迅速作出回应,否认了有关强迫劳动的指控,并要求美国停止调查。印度商务部的声明强调,该拟议措施“尚未最终定案”,并指出印方仍在301条款程序框架下与美方保持接触。这显示出印度希望将此事控制在双边谈判渠道内解决,避免公开对抗影响正在进行的、关乎实际利益的贸易谈判。
中国的表态则是一贯的清晰和原则性。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记者会上重申了反对单边关税和贸易战的一贯立场,并坚决驳斥了“强迫劳动”的借口。中方的立场将问题定性为“政治操弄”,从根本上否定了美方行动的道义和法律基础。除了这些主要经济体,其他被点名的国家也表达了不满。例如,被列入10%一档的墨西哥、加拿大等国,虽然税率较低,但同样对美方以本国立法不足为由加税感到不解和反对。这场全球性的反对声浪,凸显了美国此次行动在国际社会面临的孤立局面。
那么,这笔额外关税的成本,最终会由谁来承担?经济学界的共识是,关税的成本不会由出口国支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何伟文等专家指出,美方的做法缺乏经济学基础,误以为关税由他国承担,实则成本最终都转嫁给了美国进口商和消费者。具体来说,当美国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时,进口商首先需要支付这笔额外的税款。为了维持利润,进口商有两种选择:一是提高商品在美国的售价,将成本转嫁给下游批发商、零售商,并最终由美国消费者买单;二是压缩自己的利润空间,但这在长期内难以持续。另一种可能是,部分供应链会因此转移出美国市场,寻找新的供应商或生产基地,但这过程本身就会产生巨大的调整和转移成本。无论通过哪种渠道,这笔钱都不会由中国、欧盟或其他被加税经济体的政府或企业来支付。阿尔巴尼斯总理所说的“关税会增加征收国的商品和服务成本”,正是基于这个简单的市场原理。美国消费者和依赖全球供应链的美国企业,将成为这些关税措施最直接的承受者。
分析人士普遍将此举与美国的国内政治周期联系起来。2026年11月,美国将举行中期选举。外交学院教授李海东等观察家指出,特朗普政府此举更多考虑的是短期政治收效与选举需要。一方面,美国政府需要额外的关税收入来填补财政缺口;另一方面,又必须小心翼翼地避免高关税推高国内通胀,激怒那些对生活成本敏感的底层选民。这种在财政需求和政治风险之间的走钢丝,使得贸易政策成为了国内政治的延伸工具。从法律路径的频繁切换也能看出端倪:先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被最高法院否决;立刻换上《贸易法》第122条作为临时措施;现在又启动301条款调查,准备长期化。这套“法律工具箱”式的操作,其核心目的并非解决所谓的“强迫劳动”问题,而是为了维持关税这一政策目标本身。正如朗格所洞察的,这形成了一种“为关税找理由”的模式,任何可以想到的借口都可能被拿来使用。
就在美国提出新关税提案的几乎同一时间,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在6月2日投票通过了一项法案,以实施去年与美国达成的贸易协议。该法案旨在取消欧盟对美国工业品和部分农产品的关税,以换取美国将大多数欧盟商品的关税上限维持在15%。这项投票以31票赞成、6票反对、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被视为避免跨大西洋贸易冲突再度升级的重要一步。然而,法案中也增加了多项保障条款,例如,若美方未能在2026年底前下调针对欧洲钢铁和铝产品的关税,欧盟委员会可暂停对美国的关税优惠。欧洲议员们对美国的信任已经大打折扣,朗格在投票后明确表示:“我们期待美国遵守协议,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看到自去年7月27日以来,美国已至少三次严重违反该协议。”一边是欧盟努力推动协议落实,另一边是美国提出可能破坏协议基础的新关税,这种矛盾凸显了当前美欧贸易关系的脆弱性和不确定性。
对于印度而言,美国的关税威胁来得尤其不是时候。美国贸易代表团于6月1日抵达新德里,计划进行为期三天的密集谈判,焦点包括关键矿产、稀土、人工智能、市场准入等关键领域,目标是敲定一项拖延已久的临时贸易协议。分析认为,美国在此时抛出关税威胁,可能意在向印度施加额外的谈判压力。印度方面的回应因此显得格外克制,其商务部声明强调提案“尚未最终定案”,并确认双方仍在为达成协议而努力。这种隐忍的态度,反映了印度在渴望达成贸易协议以稳定经济、吸引投资,与应对美国单边压力之间的艰难平衡。
这场由“强迫劳动”借口引发的全球关税风波,从2026年6月2日提案公布开始,到7月7日的公开听证会,再到可能的正式实施,其进程将受到全球市场的紧密关注。各受影响经济体提交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是7月6日。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外交斡旋、行业游说和法律博弈将会密集展开。欧盟是否会启动其立法中包含的反制措施?澳大利亚和印度在私下谈判中会获得怎样的妥协?这些都将成为观察后续事态发展的关键节点。而所有这些行动的背后,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当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习惯于将国内法律工具化,将贸易伙伴的合规努力视为“不够”,并不断为既定的保护主义政策寻找新的外交借口时,二战后建立起来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将面临怎样的冲击和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