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6月3日讯(记者 杨玉娟)一次装修时的不慎摔伤,一张外伤医保报备表上的虚假陈述,让永泰县的小林付出了沉重代价。近日,永泰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前,永泰的小林受雇主委托,到客户家中施工。在装修外墙时,他不慎从葫芦架上摔落,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住院后,按照医保报销流程,他需要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面对“受伤原因”一栏,小林选择了隐瞒,他没有如实写明是在受雇施工时摔伤,而是谎称在自家装修时摔伤,从而通过医保报销了医疗保障基金共计9万余元。
后经法院认定,小林的实际伤势为受雇施工所致,其治疗费用应由雇主承担70%,其本人承担30%。这意味着,小林通过医保报销的9万余元中,有6万元本应由雇主承担,而非医保基金,医保基金实际上是替雇主“买了单”。
案件线索被移送至永泰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林故意隐瞒真实受伤原因,导致医保基金错误支付,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尽管小林事后全额退赔了9万余元,并自愿认罪认罚,但检察机关指出,主动退赔只能作为从宽处理的情节,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因工伤、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相关医疗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不能违规使用医保报销。
检察官还列举了几种常见的骗保行为:利用医保凭证倒卖药品非法牟利(如低价开药、高价倒卖);违法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购药;将应由个人或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如被人殴打、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相关医疗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挂名住院(如个别机构以免费体检、赠品为名诱导参保人办理住院,实则套取医保基金);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骗保行为。公众应引以为戒,切莫因一时侥幸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