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中高考期间对涉考培训机构的工作提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虚假宣传、信息炒作、招生欺诈及违规收费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中高考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涉考类校外培训不得违规组织校外培训,不得发布“包过”“保证录取”等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信息,不得以“命题(评卷)老师授课”及其他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高考、中考“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对考生和家长实施涉考涉招欺诈。不得编造、传播涉高考、中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考试期间,不得制作、发布、转发、评论或跟风炒作不实信息。
不得为了吸睛引流在网络上发布“占坑帖”,通过考后修改发帖内容故意造成考前“猜中题”“搞到试卷”等假象,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中考、高考喜报”“中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以及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名校率”等。不得违规开展高考、中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记者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