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北二通道实行载货汽车靠最右侧车道通行规定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6年6月1日起,北二通道(南起杨廷互通,北至桃源溪互通)载货汽车只允许靠最右侧车道通行,允许临时借用相邻车道超车,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后,应驶回原车道。
上述“载货汽车”不包括军队、警用货运车辆、“皮卡车”、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等市政维护作业车辆。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