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5月13日讯(记者 赖志昌)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补助申报工作。
据了解,本次补助申报对象为在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限定为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技术交易卖方,不含计划单列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满足多项硬性条件,交易双方须在平台完成实名制线上交易,依法签订权属清晰、无纠纷的有效技术合同并完成认定登记;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平台线上技术交易总额须达200万元及以上,同时具备合规发票与银行支付凭证。财政资金交易、技术入股未变现、关联交易等情形不纳入补助范围,失信主体不得参与申报。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平台线上技术交易卖方,按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的1%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该补助可与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等政策叠加享受,不与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奖励补助重复申领。
申报采用线上办理模式,申请单位须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填报资料,于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材料提交,各地推荐单位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流程包含网上填报、审核推荐、受理初审、专家复核、经费下达五大环节,全程规范化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