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进行了重要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了增值税申报表单,合并了部分项目,减少了纳税人填写的工作量,提高了申报效率。二是增加了电子申报渠道的功能,鼓励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提交申报资料,以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促进绿色办税。三是明确了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适用条件和计算方法,使得优惠政策更加透明、易操作,便于纳税人理解和享受。四是增设了更详细的辅导材料和在线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新的申报要求。
这些调整将有助于提升纳税人的申报体验,减轻其负担,同时也体现了税务机关在优化服务、提高管理效能方面的持续努力。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号
为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归集服务。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的用途确认。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用途确认时,需要填报对应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本公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附件2和附件6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1月27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包括哪些?
答: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以下简称出口应征税货物),是指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出口环节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包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以及按其他规定适用出口征税政策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