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消费品召回吗?是不是下意识忽略了各类召回信息呢?消费品召回是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者对其生产的消费品负有安全主体责任,消费者也享有对应的权利。与每一个生产消费者息息相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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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什么是“召回”
别以为“召回”就是“退货”这么简单,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召回”是指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是一个完整的质量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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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篇
确保召回时效
生产者是召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生产的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销售者在接到生产者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经营缺陷消费品,并协助开展召回。
及时处理问题线索
生产者发现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
规范召回流程
生产者实施召回的,应当制定并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召回计划,生产者应当自召回计划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并接受公众咨询。
生产者应当自召回实施之日起每三个月向报告召回计划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召回阶段性总结,并在完成召回计划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召回总结。
03
消费者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