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亲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医生仅核对患者身份就要求直接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可见,医生太忙了,忙得都不顾一切了!
这样的做法不符合医疗规范及法律规定,存在程序瑕疵,可能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以下从法律要求、规范流程、患者权利三个维度详细说明:
一、法律明确要求:手术知情同意需以“充分知情”为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等规定,医务人员实施手术前,必须向患者(或其近亲属)具体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明确同意”的核心是患者充分知情——即患者需了解手术的目的、方式、风险(如麻醉意外、出血、感染等)、替代治疗方案及预后,在此基础上自愿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仅核对身份而未履行告知义务,不符合“明确同意”的法律要求。
二、知情同 意权是核心人身权利
患者是医疗行为的直接承受者(如手术风险、术后疼痛、身体损伤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民法典》),患者对自己的生命健康享有自主决定权,即“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自己作主”。
仅核对身份就要求签字,剥夺了患者了解手术风险、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可能导致患者因“不知情”而作出违背自身意愿的决定,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正确流程:医生应如何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等要求,手术知情同意的正确流程应为:
1. 身份核对:通过患者腕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方式确认患者身份;
2. 充分告知:向患者详细说明手术方案、风险、替代方案、预后等内容(需用通俗语言,避免专业术语);
3. 解答疑问:耐心回答患者的提问,确保患者理解;
4. 签署同意书: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签署同意书,医生需同时签字并注明日期;
5. 核查确认:将知情同意书纳入手术安全核查表,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分三次核查。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患者因昏迷、精神障碍、未成年等原因无法自行签字,需按以下规定处理:
- 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等)签字;
- 精神障碍患者: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等)签字;
- 昏迷患者:若无法取得患者意见,需取得其近亲属签字;若近亲属无法及时签字,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后,可实施紧急手术(需事后补办手续)。
总结:医生的做法为何不当?
医生仅核对身份就要求签字,跳过了“充分告知”这一关键环节,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医疗规范,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 法律风险:若患者因“不知情”而主张权利,医生及医疗机构可能因“未尽告知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风险:患者可能因不了解手术风险而产生焦虑,影响术后恢复;
- 信任危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下降,可能引发医患矛盾。
建议患者:若遇到医生仅核对身份就要求签字的情况,可主动要求医生详细说明手术风险、方案等内容,确认“充分知情”后再签字;若医生拒绝说明,可向医院医务科或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