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闽江水域实行禁渔制度。
禁渔区域: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
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止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布设在水中的渔具、网具应在3月1日前自觉收回,逾期不收回的,渔业部门将一律予以拆除、清缴。(记者 郑瑞洋)
上一篇:福建推进电子计价秤新规落地实施
下一篇:福州应急管理系统书写春节假期“平安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