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2026年第一份监管文件中,虚拟货币及稳定币被纳入更严格的监管网络,金融监管部门对新型金融风险的防范态度已然明确。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这是对2021年“237号文”的进一步延续和完善。这份文件重申了境内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一贯的禁止性政策立场,同时首次明确了对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的监管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一、政策背景
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由来已久且立场一贯。早在2013年,当比特币刚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被炒作时,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属于一种虚拟商品而非货币,同时禁止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发展,监管政策也在不断升级。2017年,针对代币发行融资(ICO)投机炒作盛行的现象,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清理整顿了各类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
2021年发布的“237号文”,即《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标志着中国对虚拟货币监管进入新阶段。这份文件明确比特币、以太币以及泰达币等稳定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进入2025年,随着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抬头,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监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重申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立场。在此背景下,八部门联合发布新通知,针对新形势下的风险防控挑战,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框架。
二、稳定币概念
稳定币是一种通过特定机制与锚定物建立价值关联的加密货币,旨在维持价格相对稳定。这类数字货币通常锚定法定货币、贵金属或一篮子资产,解决传统加密货币价格剧烈波动的问题。
从机制上看,稳定币可被视为“链上法币凭证”,它将美元、美债等现实资产代币化,实现“链上映射”。法币抵押型稳定币由中心化机构发行,如Tether发行的USDT和Circle发行的USDC,这些稳定币通常宣称每单位都对应1美元等值的储备资产。
表:稳定币主要类型及特点比较
稳定币在加密货币领域扮演着关键角色。数据显示,目前稳定币总市值突破2500亿美元,其中美元稳定币占比超过九成。尽管稳定币总市值仅为比特币市值的约八分之一,但其日交易量在加密货币市场中占比高达48%,远超过比特币。
稳定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跨境支付领域:相比传统银行跨境汇款需要1至5个工作日,稳定币交易通常只需几分钟就能完成,且费用大幅降低。2024年稳定币的跨境支付已达到约500亿美元/月,并且以每月20-30%的速度增长。
三、文件结构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总体延续了2021年“237号文”的框架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十九条。
第一部分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和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文件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第二部分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部分是文件的核心,详细列明了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相关要求。这包括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行业自律管理等七个方面。
第四部分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首次明确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第五部分强化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等内容;第六部分则明确了违反通知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监管重点
相较于2021年的“237号文”,本次通知的主要修订包括四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对虚拟货币相关监管要求;健全RWA代币化业务监管框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在虚拟货币监管方面,通知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重申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二是强调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三是明确规定未经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对于稳定币,通知特别指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稳定币视为可能影响货币主权的潜在因素,因此对其采取严格限制措施。
在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 方面,通知明确界定了RWA的概念和内涵,强调在境内开展RWA业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配套监管指引,对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的RWA代币化业务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通知还重申了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禁止性政策,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五、政策解读与影响
这份通知的发布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风险的高度警惕。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指出,去年以来,虚拟货币、RWA相关市场炒作风气抬头,一些不法分子借机浑水摸鱼,打着虚拟货币、RWA、“挖矿”等幌子开展非法活动,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
从政策意图看,通知传递出三个明确信号:一是坚守禁止性政策底线不动摇;二是防范虚拟货币风险跨境传导;三是维护货币主权和金融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在境内对包括稳定币在内的虚拟货币采取严格禁止的同时,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正探索建立稳定币监管框架。香港财库局表示,预计2026年初发放首批合规稳定币牌照,截至2025年9月底已收到36份申请。
对于市场影响,分析认为通知将进一步压缩虚拟货币在境内的生存空间,可能导致相关业务加速向境外转移。同时,对挂钩人民币稳定币的禁止,可能推动市场需求转向其他法定货币锚定的稳定币产品。
长远来看,随着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不断发展,监管部门需要在防范风险和支持创新之间寻找平衡点。未来,中国可能会继续探索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应用,同时保持对私人数字货币的审慎监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