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扫黑剧《以法之名》剧情发展到第28集,万海案背后的真相,越来越清晰了。
1·31抢劫杀人案和万海案的目标,都是万海的矿业。1·31抢劫杀人案,就是万海案的前奏。
禹天成亲自和陈胜龙说过,他制造万海案的真正目的,就是在万海案被办成铁案后,先让矿业局的保护伞查封矿山,给万川矿业制造资金链危机,然后再让天龙集团低价收购万川矿业。
1·31抢劫杀人案,禹天成让王大有抢劫万川矿业的财务室,真正目的是除掉万海,吞并万海的矿山。
事情的确就是这样,王大有开枪杀人,被判死刑的,却是负责望风的孙一虎。
1·31抢劫杀人案发生后,黑恶势力用王丽和公小智威胁王大有,让孙一虎以20万的代价顶了罪。
王大有就是东平新世界再生能源公司的总经理熊磊。
王大有被判17年,入狱一年后,以肝癌的理由保外就医后,就假死脱身了。从此以后,东平没有了王大有,只有熊磊了。
1·31抢劫杀人案发生后,当时作为东平市检检察长的兰景茗,马上成立了专案审查组,组长是谢鸿飞,组员是乔振兴、李人骏和洪亮。
李人骏是兰景茗的外甥女婿,洪亮是当时的东平政法委书记江旭东的女婿,所以说,1·31抢劫杀人案肯定是事先周密策划的。
禹天成原来是一名老师,程子健原来是一名检察官。
禹天成和程子健后来都辞职了,都先后变成了黑恶势力。禹天成这些黑恶势力在暗中制造恶性案件,兰景茗带人负责查案和洗白,双方的配合堪称天衣无缝。
也就是说,禹天成当初辞职,是早就设计好了的,目的就是为了和兰景茗,一暗一明相互配合。
那么,禹天成辞职是他和兰景茗商量好的,还是背后有人授意的呢?
是背后有人授意的,而这个人,就是江旭东。
1·31抢劫杀人案“告破”后,江旭东调到了省里,兰景茗则成了东平政法委书记。
在当时的情况下,1·31抢劫杀人案如果没有江旭东做靠山,禹天成兰景茗要搞起来,困难很大。
从这个角度来说,1·31抢劫杀人案的真正背后策划者,是江旭东。
江旭东并不是被禹天成拉下水的,江旭东自己本来就很黑,为了个人升迁不择手段,江旭东才是东平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上面的终极大佬。
1·31抢劫杀人案,是江旭东打造的一个升迁样本,后来的万海案,兰景茗禹天成只不过是照本复制了一遍而已。
江旭东当初敢这样做,说明他上面还有靠山。
只不过,《以法之名》剧中的保护伞,可能明确到江旭东这里,就为止了。
最多在最后一集再以口述的方式提示一下观众,还有一位幕后“大伞”,一般扫黑剧都会采取这个套路。
洪亮的小舅子江远,从美国回来后,到北京搞新能源去了,而新能源核心是电池,电池的核心又是铜镍,万海的矿山,就是生产铜镍的。
江旭东这是用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打造了一个产业链。
江旭东的女儿、洪亮的妻子江敏,也是一位律师,江旭东把她安排在北京,意图再明显不过了。
洪亮辞职转行后要去的公司,是一家大公司,洪亮是去当法务总监的。
洪亮能去这家大公司,表面上是利用江远的关系,但背地里,肯定是江旭东和他的靠山,早就商量好的。
而这家大公司的高管们,肯定是江旭东靠山的子女、亲戚和亲信。
因此,江旭东身上的大网是这样的:
东平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们,提供铜镍;江远的新能源公司,负责制造电池;江旭东靠山子女们的公司,负责设计、总装配和销售;江旭东靠山在其他地方的手下和“自己人”,负责提供其他零配件。
也就是说,虽然《以法之名》的案件发生在东平,但万海案类似的案件,在其他地方也会发生,万海案只是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制造的案件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洪亮去了北京这家大公司后,他的角色定位,和程子健基本上是一样的,那就是为这家大公司非法吞并其他公司为虎作伥。
禹天成的天宇集团,也是这个巨大网络中的一部分,说不定禹天成辞职后建立天宇集团的启动资金,就是北京这家大公司提供的。
洪亮的父母反对洪亮辞职转行,老人家们虽然不知道背后的内情,虽然是为了一个铁饭碗和面子,但他们的反对救了儿子。
洪亮要是去了北京这家公司,他以后就彻底完了。
李人骏的妻子柳韵,买了陈胜龙天龙集团的房子,柳韵已经被拉下水了。
李人骏这边,他也开始以复盘万海案为由,开始重新调查万海案了。
随着《以法之名》剧情的进展,李人骏柳韵,洪亮江敏的婚姻,估计都保不住了。
张文菁被无罪释放后,东平是没有她的空间了,可是,就算张文菁去了江南市,也没有律所愿意接收她。
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们的势力,看来真的不止东平,而是到处都渗透了。
1·31抢劫杀人案是万海案的延续,也是万海案的突破口,乔振兴就是因为在程子健处遇到了王大有(熊磊),才被黑恶势力杀害的。
《以法之名》剧情的高潮就要来了,让我们一起继续追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