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这涉及到制定和执行法律援助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个人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
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接收来自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士提交的申请,并确保这些申请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和条件。
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对提交上来的申请进行详细评估,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这可能涉及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因素进行考量。
指派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一旦申请被批准,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有资质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受援人提供服务。这一过程可能根据地区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可能会有一个专门的律师名单供选择。
此外,法律援助机构还可能承担其他一些职责,比如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具体职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在中国,法律援助是由政府主导的一项公益事业,旨在保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能够平等地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出题单位: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A律师
B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C法律援助志愿者
ABC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扩展知识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