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情通报
郑州市公安局中牟县局依法打击处理5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1月26日,候某某(男,36岁,中牟县人)在中牟县姚家乡杨庄村北路C疫情防控点,驾驶电动车故意撞击疫情防控工作车辆,被我局中牟县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月28日,宋某某(男,37岁,中牟县人)在中牟县雁鸣湖镇东村社区驾车冲撞疫情防控设施并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被我局中牟县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月27日,刘某(男,27岁,固始县人)、刘某某(男,48岁,固始县人)分别从上海、信阳返程,拒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并挑衅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1月29日,刘某和刘某某分别被我局中牟县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1月30日,马某某(男,28岁,中牟县人)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被我局中牟县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处罚款200元。
下一步,郑州市公安局将坚持实时收集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做到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打击,坚持为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的执法保障和稳定的治安环境。
郑州市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