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21版)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960.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2.51万元,同比增长0.19%。药品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9,521.00万元,同比下降4.13%,医疗器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531.93万元,同比增长5.17%,主要是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变更,直销业务逐步转变为经销业务。商业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633.46万元,同比增长6.74%;会展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823.79万元,同比增长78.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副董事长杜书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独立董事二〇二三年度述职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发生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原战略委员会由阎志任主任委员,杜书伟、杨芳、方黎、胡浩任委员;
现调整为阎志任主任委员,杜书伟、杨芳、彭池、胡浩任委员。
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2、关于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关于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1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在汉阳大道134号公司本部801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以上第1-5、11-12、14项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4-021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监事曾凡龙先生因退休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报告期内通过事前审阅会议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监事曾凡龙先生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股东武汉市汉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弘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汉商集团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汉商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汉商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4-023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5,491,741.2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99%。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206,384.07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0,467,426.21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12月修订)第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5,491,741.2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99%。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预案。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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